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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好新基建 激发新动能
来源:中国交通新闻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21-1-15 16:52:30

        今年以来关于“新基建”的讨论很多,但关于其具体定义和本质内涵,各方说法不一,需要从理论源起、中央精神和实践经验等多角度深入探究剖析,明确交通运输新基建的内涵和外延;同时,结合行业发展已有基础,从交通运输行业转型升级、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高度认识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并从规划布局、融合发展、创新突破和综合协调等多方面提出交通运输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的发展路径。

        什么是交通运输领域的新基建

        从理论层面看,新基建作为“基础设施建设”的范畴,应从基础设施的本质来讨论其内涵和外延。基础设施是指为社会生产和居民生活提供公共服务的物质工程设施,是用于保证国家或地区社会经济活动正常进行的公共服务系统。一般来说,基础设施具有投资规模大、建设周期长、功能覆盖广的特点,同时具有准公共产品、规模效应和外部性等特点。按照世界银行等机构的标准,基础设施通常分为经济型和社会型,前者包括交通运输(铁路、公路、港口、机场)、能源、通信、水利等基础设施,直接参与生产生活过程;而后者包括文化、教育和社会治理等内容。交通运输基础设施作为典型的经济型基础设施,一般包括交通线路和场站等“硬件系统”,以及运行服务和支持保障体系等“软件系统”。“新型基础设施”也应从基础设施的本质出发,更突出设施的公共服务功能和基础保障功能。

        从中央文件精神看,新基建或“新型基础设施”并不是一个新概念。2017年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加强水利、铁路、公路、水运、航空、管道、电网、信息、物流等基础设施网络建设,已初步拓展了基础设施的外延,把信息、物流等设施摆在了与交通、能源等传统基础设施同等的位置。2018年年底,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加快5G商用步伐,加强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物联网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首次在中央层面明确了新型基础设施的提法。2020年以来,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形势下,新型基础设施作为拉动经济增长,促使现有设施转型升级和满足新时代生产生活需求的重要抓手,在中央层面屡屡被提及。随后,国家发展改革委明确了新型基础设施的范围:信息基础设施、融合基础设施和创新基础设施等。从中央层面表态的变化可以看出,基础设施的内容是动态变化的,同时也通过明确范围,一定程度上防止了新基建内容的泛化。

        从行业实践看,新基建提出的多项内容对交通运输行业并不陌生,尤其是5G、人工智能、大数据中心和新能源充电桩都与多项行业重点工作紧密相关。近年来,新一代信息技术与交通运输深度融合发展的趋势日益明显,交通运输部也已针对数字交通、智慧交通、大数据和车路协同等出台了多项政策文件,特别是以方便公众出行、提高运输效率、增进交通安全、加强环境保护为切入点,聚焦基础设施、生产组织、运输服务和决策监管等重要领域,加快了智慧交通建设,提升基础能力,加强集成应用。可以说,交通运输行业多项工作重点都属于目前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范畴,已具备一定基础条件。

        综上所述,交通运输新型基础设施是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立足行业高质量发展要求,以技术创新为驱动,以信息网络为基础,提供数字转型、智能升级、融合创新等服务的公益性交通运输基础设施。

        ——在发展理念上,新型交通基础设施将由追求速度规模向更加注重质量效益转变,由依靠传统要素驱动向更加注重创新驱动转变,推动行业形成一流设施、一流技术、一流管理、一流服务。

        ——在涵盖范围上,包括信息化交通基础设施、融合型交通基础设施和创新性交通基础设施。其中,信息化交通基础设施指基于新一代信息技术演化中涉及交通领域的基础设施,如综合交通大数据中心、北斗卫星导航系统、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等;融合型交通基础设施主要是指深度应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支撑传统基础设施转型升级,进而形成的融合基础设施,如智慧公路设施、能源高速公路等,也包括采集设备、传输网络等信息基础设施;创新性交通基础设施主要是指支撑科学研究、技术开发、产品研制的具有公益属性的基础设施,如行业实验室、研发基地和科教基础设施等。

        ——在发展思路上,优化存量资源配置,扩大优质增量供给,注重采用数字化、信息化手段提升现有交通运输设施效率和质量,同时推动传统基础设施转型升级,形成融合基础设施;完善信息交通基础设施,同时创新基础设施建设。

        强化对交通运输新基建规划引领

        推进交通运输新基建,是优化现有设施存量和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必要支撑,是扩大优质设施增量的重要内容,也是满足未来交通运输需求的有效手段,对行业转型升级、实现高质量发展具有重大意义。建议通过以下几方面举措推动其发展。

        科学规划,前瞻布局。一是把新基建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各类交通规划,特别是抓住各地加快交通强国建设的背景,利用“十四五”规划编制和交通设施项目清单制定的契机,把新基建内容纳入其中。二是编制专项发展规划,统筹谋划新基建的实施路径,在现有交通科技规划或智慧交通规划的内容框架基础上,做好新基建的顶层设计,如针对5G在交通的应用、智慧公路、城市交通大脑等编制专项规划或行动方案,统筹推进智慧交通产业与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协同发展。三是聚焦公益性交通基础设施定位,厘清市场和政府的行为界限,重点围绕信息基础设施、融合基础设施和创新基础设施等推进,政府担任“守夜人”角色,把出行服务和运输产品等涉及商业的内容交予企业。

        融合发展,优化存量。一是坚定不移地把推动形成现代化高质量综合立体交通网络、尽快补齐现有交通基础设施短板摆在首位。优化完善综合交通基础设施网络空间布局,统筹各种交通运输方式发展,补短板、强弱项,重视发挥网络效益和组合效率;围绕安全可靠、便捷高效、绿色集约和经济惠民等目标准则,实现立体互联,增强系统弹性。二是推动交通基础设施规划、设计、建设、养护、运行管理等全要素、全周期数字化。构建交通基础设施感知网络,推动交通感知网络与交通基础设施同步规划建设。三是做好传统交通基础设施升级和与新型基础设施融合发展的接口预留,让传统设施在保留自身功能的基础上,实现空间、网络和数字资源共享。如推动高速公路、电力线路和光纤通信线路公用通道,为智慧公路和新能源公路统筹建设做好准备,加速交通基础设施网、运输服务网、能源网与信息网络融合发展。

        创新引领,有序推进。一是重视交通运输数据资源的规范管理与有效利用。按照中央文件精神,培育交通数据要素市场,推进政府数据开放共享、提升数据资源价值、加强数据资源整合和安全保护;建设完善综合交通运输大数据中心,发挥其对重大规划和行业管理决策的支持作用。二是处理好智慧交通和运输交通信息化与信息基础设施的关系。充分利用我国多年来建设智慧交通体系、发展交通运输信息化的基础,聚焦基础设施领域,有效提升交通运输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三是有序推进交通新型基础设施建设,避免地方政府为了稳增长、促投资“一哄而上”,需要从实际出发、找准着力点,各地可差异化推进新基建建设节奏,避免造成新的产能过剩。如近期可重点推进与交通大数据客流识别、智慧物流保障和基础设施数字化等与疫情防控和社会经济运行密切相关的新基建设施。

        综合协同,理顺机制。一是加强多部门协同。交通运输部门牵头,联合发改、能源、工信、自然资源等相关职能部门制定交通运输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的政策文件,加强政策指导;并对新基建涉及各领域进行跨部门资源整合、综合统筹。二是理顺政府部门和企业、市场之间的关系,创新规划、建设和运营管理模式。在保障交通基础设施运营安全和公共利益的基础上,以信息化、智能化手段为契机,激发民间投资参与的积极性,探索建立政府和企业职责清晰、分工明确、紧密合作的投资建设及运营模式,提升各方效率。三是研究制定相关配套政策。根据交通运输新型基础设施的发展规律,研究制定相应的政策体系,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尤其重视完善发挥政府购买服务的机制,构建政府、市场、社会共同参与的发展格局。

        (刘振国系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高级工程师,周忠锋系中国工业经济联合会研究中心研究室主任,周游系工业和信息化部赛迪研究院副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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